繁星計劃的選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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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計劃的選才精神


  「96學年度試辦受理高中推薦入學招生」,又稱「繁星計劃」,這樣一個新名詞在民國九十五年底突然成了翌年大學多元入學的第三種方式,而這個計劃的用意是分配更多的入學機會到資源較少的學校以做均衡發展。正如最早規劃繁星計劃的國立清華大學所擬定的目標:「導引高中教學正常化、就學社區化。讓『每一個』高中都成為『明星』,以期創造高中教育之『繁星』願景。」

繁星計劃
  為了讓弱勢高中有更多進入「明星大學」的機會(目前參與繁星計劃的十二間大學都是入學門檻頗高的「前幾志願」),繁星計劃以學科能力測驗各科或總級分之五標制(頂標、前標、均標、後標、底標),作為篩選門檻。接著用學生高一、高二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比比例,百分比小者優先錄取。每個高中只能推薦一個學生到一所大學的一個學群,以今年試辦的情況共有十二所大學參加繁星計劃,三個大學只開設一個學群、一個大學開設兩個學群、七個大學開設三個學群(大抵上三個學群分別對應到三個類組),以及一所高中只收一個學生的清華大學獨立繁星計劃招生,所以一所高中至多可以推薦達二十七位學生參與繁星計劃。在同一間學校內有兩個以上的學生對某個校系感興趣,那這間學校會先在校內排出順序,好讓二十七位最優秀者可以推薦進而錄取。

  以本年高中校內試辦繁星計劃的過程中,首先會先發給每位學生一張繁星計劃報名表,使用它的學生並不多,大抵以校排名前10%的學生為主,接著學校會篩選出原則上二十七名學生參加繁星計劃,取得學校推薦名額的學生將會再拿到一張校系的排序表,學生得依自己喜好把該大學學群的科系做排序,最後再根據分發結果得到該系的入學機會。

  從以上說明中可以看到,繁星計劃的招生完全是由學測成績和在校總成績排名作為篩選依據,在這種情況下,在任何一所高中,只要校排前幾名的學生學測成績達到繁星計劃校系要求的門檻,就有非常大的機會進入該大學。

  照這種模式看來,繁星計劃的確有效的幫助了不少原先較難進入明星大學的高中職學生增加入學可能,如同首段提過國立清華大學的招生目標似乎正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精神,但值得思索的是,「先選大學再選科系」的方式是不是真的符合選才精神。

選才精神
  所謂的選才精神就是讓最多的學生進入自己最有抱負的學系、讓學系得到最有熱誠研究該學門的學生、最後發展出最大的成就產生對社會最大的助益,這樣的選才制度就是最好的。

  然而只靠一場考試或是一堆紙上成績是難以看出學生真正的興趣、抱負或熱誠的,其勢必要經過如面試審查這類的觀察才能對此做出區分,學測後的推甄申請也就是以此為目的實施。除了推甄申請外,繁星計劃和指定考科考試分發入學並未經過此一階段,因為要全面辦理獨立招生而廢除考試分發是有困難的,包括公平、客觀性、人力資源、時間分配、教學方式變動、輔導興趣發展……等等各方面都還有待努力,所以指定考科考試分發短期內還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繁星做法
  與指考分發相對的,在我們逐漸將分發名額從考試分發轉到推甄申請時,又設計了繁星計劃,其目的如我國教育部在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問答集中所說:「繁星計畫係由頂尖大學提供名額,讓每一所高中具有潛力之學生均有公平入學機會,以發掘人才,平衡城鄉差距。」。

  其所謂「具有潛力之學生」指的是各高中在校排名前幾名的學生,這令人疑惑,這些校排名前面的學生是否真的對於他在繁星計劃中填的志願表裡的科系有潛力和熱誠呢?以目前試辦的情況來說,學生雖然擁有入學機會,但卻只是把「十一加一」個大學(清華大學繁星計劃獨立作業)排列一下交出,等著看能拿到哪一個大學學群的推薦名額,幸運拿到名額後再把該學群的系所排列先後,期待用高中校內的成績排到自己喜歡的科系,若沒辦法排到自己喜歡的系所,就得選擇遷就較沒興趣的科系或是放棄繁星計劃入學的機會。

  繁星計劃是鼓勵「選校不選系」的,不管是他的先填學校再填科系,或是以高中排名做篩選,都是直接或間接的促成學生「選校不選系」。當學生在校內取得繁星計劃的入學機會時,其實入學機率已經很大了,而且若那間學校又是該生以其他入學管道難以進入的「明星大學」,他放棄興趣科系選擇明星大學的機會又更加高。所以大多數拿到了第二張科系排序表的學生常是把能填的科系全填了再說,事後看放榜結果再決定要不要去唸那個科系。

繁星精神與十二年國教
  有人說:「那指考分發不也一樣會造成選校不選系的現象嗎?為什麼指考可行而繁星計劃就必須停止。」就如同前面說過的,在能夠解決公平、客觀性、人力資源、時間分配、教學方式變動、輔導興趣發展……等等問題之前,指考分發是必須存在的。我們沒辦法在短期內要求所有人戒去菸癮,但也不該再開放更多洋菸的進口,而甚至今天要合法上稅的是大麻菸啊!繁星有更多的趨力去造成違反教育精神的選校不選系,甚至提出實行順利將取代原先推薦甄選入學的學校推薦部分,教育部推動這樣的選才制度施行理由是「平衡城鄉差距」。

  如同前面提過的,這種入學制度深深違反選才精神,雖然沒有把名額分配給真正有志於該科系的學生,但卻可藉由把升學率分配到各高中的過程,在形式上達到「高中教學正常化、就學社區化」,營造出每間高中都有名校生的表象。利用罔顧學生學習性向衝高升學率的手段,繁星計劃設計者將告訴群眾:「每個高中都能上頂尖大學,所以每一個高中都是『明星』高中,而這就是『繁星』計劃的成功。」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尚未實施,繁星計劃已經實驗,不待十二年國教正式實行,繁星這只伏筆已為他奠下必然成功的基石。屆時十二年國教推行者亦可高聲疾呼:「好多社區優質社區高中都有學生錄取不錯的大學(利用繁星計劃),我們的十二年國教果然成功了啊!」即便有學生錄取明星大學,這樣違反選才精神的升學率能夠稱為十二年國教的成功嗎?

可行的新繁星──校推新制
  分配升學機會到各高中讓社區高中優質化,又同時讓學生得其所愛進入他真正有熱誠的學科,其實是可能達到的。只要把繁星計劃的理念與舊有的甄選入學學校推薦部分做整合,就可以既符合選才精神又達到繁星願景。

  整合繁星計劃和原有校推的方式不是直接拿繁星取代校推,而是在原本的校推制度上做改變:

一、校推程序和原有規定不須更動
二、各大專院校仍以學測級分五標制作為推薦門檻
三、原本的學測級分篩選倍率改用高中在校排名百分比來篩選
四、第二階段仍保留指定項目審查(如面試、備審資料……)


  如此設計結合了繁星計劃的特點和學校推薦的選才精神,讓學生依照自身性向選擇學系,這樣的選才制度才有價值。推行十二年國民教育和繁星計劃,我們要的是真正的選才,不是騙人的升學率。

小結
  一個升學制度要成功,除了本身的設計外,學生本身擁有選擇的能力是很重要的。讓學生發展出自己的興趣,充足的生涯規劃和輔導都是必須的,高中的輔導室就能成為學生選填科系的諮商管道,可惜在高中輔導方面的設計一直不足。如此再多的升學方式、再均等的升學率也不能讓學生得其所愛。一直增加入學選項卻沒有讓學生培養自己的興趣,這樣再多的升學方式、再均等的升學率也不能達到教育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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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計劃是我這屆開始的東西,請參考以下兩個網站:
http://my.nthu.edu.tw/~adms/www/bachelor/star/index.htm
http://reg224.aca.ntu.edu.tw/star/info1.asp

技術提供:Blogger.